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广东东莞局在供港蔬菜基地开展执法检查》,如果您对广东东莞局在供港蔬菜基地开展执法检查感兴趣,请往下看。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经营者的专利维权保护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和“双打”专项行动,日前,东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石碣镇经济科技信息局对东莞市润丰国际蔬菜交易中心进行了专项执法巡查。
在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东莞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对该中心的蔬菜加工场、蔬菜批发区域有外包装的蔬菜产品进行了重点检查,行动中发现一款蔬菜外包装箱的专利标识存在标注方式不规范的问题。东莞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根据《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对经营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告知对方在改正前,不得再将该款外包装箱投放市场。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规定,对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的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专利标识标注方式不当的,有可能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这是今年5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开始实施后,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第一次依据该办法进行的执法检查,也是东莞市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和“双打”专项行动的重要一环。
据悉,东莞市润丰国际蔬菜交易中心是东莞市的供港蔬菜基地,日供港蔬菜700吨。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在该市场内对专利标识标注方式的执法宣传,有助于该中心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和提高信誉。(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编辑: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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