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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欧盟农业委员菲尔·霍根共同签署了《关于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宣布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结束。据悉,该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对加强中欧经贸关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地理标志是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别。机构改革后,作为地理标志管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全程参与了中欧谈判。
中欧双方均历史悠久,地理标志产品丰富,签署双边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对双方意义重大。协定的达成显示出中方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中方加强包括地理标志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接下来,中欧双方将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内部报批程序,并正式签署该协定,使协定尽早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本报记者李铎)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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